各试点院校、相关单位:
北京博导前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作为教育部遴选确认的第二批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根据整体安排负责电子商务数据分析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考核认证相关工作。自被教育部确定为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以来,我公司按照《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教职成〔2019〕6号)、《关于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19号)等文件精神,坚持“遵循教育规律、奉献服务价值、促进教育进步”的企业价值观,积极开展电子商务数据分析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各项工作,为保证后续试点工作有序推进,我公司特做如下重要声明:
一、按照政策制度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履行培训评价组织的职责
按照国家1+X证书制度相关政策要求,作为电子商务数据分析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建设主体,我公司提供如下服务:
1.标准开发:电子商务数据分析职业技能等级标准的开发与持续优化工作。
2.教材和学习资源开发:证书配套教材、线上线下课程资源开发等工作。
3.考核站点建设:考核站点遴选、建设、监督管理及考务工作人员培训等工作。
4.考核颁证:发布考核标准、开发建设考试题库与考试平台,为院校学生参与考核提供支撑服务,成绩认定,证书制作与颁发等工作。
5.协助试点院校实施证书培训:包含召开试点工作说明会、组织师资培训、指导和帮助院校开展学生培训等工作。
6.建立信息化服务平台:建立我公司1+X电子商务数据分析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综合服务平台,对接教育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及时发布有关信息。
7.其他工作:积极与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试点工作指导协调机构对接,协作开展本省(区、市)1+X电子商务数据分析证书试点各项工作,协调解决试点工作相关问题。
二、坚守政策红线,不从事政策不允许的其他无关工作
1.不以1+X电子商务数据分析证书名义捆绑销售任何软硬件设备。
2.不以1+X电子商务数据分析证书名义要求试点院校购置指定商家的产品。
3.不委托授权其他公司开展与1+X电子商务数据分析证书试点制度规定不符的工作。
4.不委托授权试点院校、相关机构借助我公司名义从事任何与1+X电子商务数据分析证书试点制度规定不符的活动。
5.不以1+X电子商务数据分析证书试点工作之名,收取试点院校学生除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特此声明!欢迎社会各方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如发现任何机构或个人以1+X电子商务数据分析证书或我公司名义从事以上政策不允许的五项工作行为,请及时向我司举报。
举报及监督电话:400-006-1231,13121210961
举报及监督邮箱:ecdata@bjbodao.com
北京博导前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9日